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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日 星光停刊事件》

我大約4/11日晚間在PTT得知這消息,半夜把各方訊息瀏覽過後一次,12日中午上班時間抽空在PTT發表回應,13日晚間把資料整理完畢。

 

【懶人包說明】

原挑戰者雜誌上連載的《星光墜在希伯來》後因為全力出版社政策轉往comicomi平台上連載,20100410,作者簡嘉誠在未知會編輯的情況下,擅自發布休刊啟示,引來網路上熱烈討論。

001.jpg  

全力出版總編林依俐在噗浪的回應:http://www.plurk.com/p/4l8b5f

作者簡嘉誠在自己BLOG的回應:http://blog.roodo.com/jsclubs/archives/12162483.html

挑戰者作家LSS的噗浪相關回應:http://www.plurk.com/p/4lxewo

全力出版社官方聲明稿:http://www.maxpower-p.com/810

以上四個連結大概就是整件事情的經過。

 

雙方說法重點整理(PTT版本
                                                                               
林 >> 簡拖稿的頻率高、簡擅自停載、簡無視我和出版社的付出、我痛心到無法入眠、
      不知大家看到他在別處發表新作會作何感想? 至於星光就看他的態度與造化了。
                                                                               
簡 >> 感謝總編之前的栽培、去年年中起出版社不給基本稿費、我平均月收入不過萬、
      想兼差但總編大力反對、停載係出於雙方理念不合、停載前已寄信告知總編、大
      家好聚好散。

 

以下是我在PTT的回應:

 作者  wandererc (夢之庭師)                                      看板  Native
 標題  Re: 星光事件懶人包(增加林對"兼差"一事最新聲明)
 時間  Mon Apr 12 12:45:24 2010

大約是昨天晚間聽到這個消息,也在錯愕中帶了幾分不捨,
也花了點時間把雙方BLOG、噗浪都看過一次,
這其實只是雙方立場不同,所以才有不同的認知,
我們本來就是局外人,當然也不方便評論什麼。

只是後來看到季雅與總編的對話,又忽然想說點什麼。

季雅真的太年輕,但是我並不討厭血氣方剛的年輕人,
希望下次見到季雅時候,季雅可以用更加禮貌的方式去表達自己的意見。


季雅提出的一個質疑是:「作家跟作品到底哪個重要?」
                                                                               
這讓我想了一個晚上,總編到現在的回話都還是讓人覺得,
星光是不是比簡嘉誠還要重要?

好像不應該是這樣的,漫畫終究還是需要由作家的手去創造出來,
如果沒有作家,怎能夠有什麼作品出來,


在簡嘉誠月入不到1萬的時候,總編是不是就應該當機立斷把連載停掉,
並協助他換個題材或是主題重新開始,
星光這題材本身就冷門,畫風也不是特別討喜,
外加發展性上比較適合單行本而非網路連載,
那自然簡嘉誠無法從中獲利,這也是可以預期的結果
一個漫畫作品無法獲利,並不單純只是作家的問題,
作品的方向以及出版社定調也是有相當責任的。

而不是沉浸在「我很喜歡星光」,「有極少數讀者非常喜歡星光」
爲了這些理由讓一個入不敷出的作品持續苟延殘喘,
是不是對作者的另一種傷害?

而現實環境就是這些人太過少數而無法支持簡嘉誠繼續繪製星光。

至於簡嘉誠先生本身,以後沒意外我應該不會再看他的作品了。


對於大家,也就是身為讀者的我們,也希望這次的事件能夠帶來較好的發展,
比如說替自己支持的作者多寫些介紹拉抬人氣這樣,
多多鼓勵親朋好友去COMI點閱,隨手開個網頁,就對作者的收入有很大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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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跟事件無關的是,希望全力出版能夠再多花心思在傳統通路上
我知道傳統通路很難搞,很花錢,但是那真的是很重要的。

日劇工作狂人中就有這麼一集,
一個好的作品能夠順利到讀者手中,並不只是作家跟編輯的努力
那些默默無名的每日一家一家門市去推銷書籍的Sales們也是功不可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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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述:

其實我只是要幫自己備份而已(笑),當時在PTT上寫的急些,本想過兩天重新整理再寫一篇,不過我想這裡還是保留原文好了,如果這篇文章有任何幫助的話,我會很開心的(<會被官方聲明稿騙的傢伙)。

 

(一)傳統通路

上文中最重要的,是最後一段所提的傳統通路(包括漫畫門市、各大書局等任何有賣漫畫的地方),我已經是個很宅的人,一天不開電腦就會死掉的那種,但是還是每週會去漫畫專門店購買最新漫畫,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喜歡在很多很多很多漫畫裡面慢慢挑合自己胃口的,通常也只是封面或介紹看對眼就會買了,網路訂購沒辦法滿足我這方面需求。

台灣算是個通路很發達的國家,除了會被通路商苛扣以外,有擺上一般通路(一般門市),其實也是一種無形的推銷,比如說一些看起來很奇怪(冷門)的漫畫,每個星期去日本橋都會看到他,自然就會對他有印象,如果又有人不小心討論到這漫畫,就會想「這或許可以買的喔」,然後就會買個一兩本來看。如果把那些通路成本想像成行銷成本的話,其實就沒有那麼多了。

至於海賊王這種定期買的漫畫更是7-11看到就順手付錢了,現在人真的很懶惰,除非那種絕版很久稀有度超高的漫畫才有可能上網去找。

 

(二)出租店

在台灣漫畫銷售狀況還是猶如一灘死水的現在,其實我覺得可以朝著「賣給漫畫出租店」方向來進行,只要封面、畫風、前幾回的劇情走向以及價格定位讓出租店覺得「這本書租的出去」,只要出租店肯收,一本單行本至少就保障了2000本左右的銷售量了,有基本銷售量的話也比較不需要在是否出單行本這問題猶豫太多。

 

(三)回應

 事情其實沒那麼嚴重,民眾也是很善忘的,從相關事件的瀏覽率來看,關心台灣漫畫的人實在太少了(苦笑),將來的事情,就是隨緣份吧。大部分輿論也蠻支持作者的,所以這部分也還不用太擔心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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